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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幾何時我們不再使用錄音帶,又是什麼時候不用光碟隨身聽?數位內容的提昇使我們的生活開始有了大型的轉變,只要是內容產物都能夠成為10的儲存模式,並且化為非實體產物,轉變其實一直都在,轉變中使的許多產業成為一代拳王,但相對的也產生了新的霸主,如今這個現象依然持續。

現今的科技業來到了一個轉形期,PC時代的衰退,手持行動裝置的崛起,而其中又以美國蘋國公司最為耀眼,相對的也帶起了台灣廠商的商機,只要你能夠接到蘋果的單相對的,就是獲利的保證,但是早在十年前聽到蘋果公司,第一印象大概是一電腦公司,至於其他大概也不知道,但是現今它能如此做到第一絕對是他的行銷能力,想必世界上應該沒有其他對手能像他如此,免費的運用媒體大打廣告,第二就是它搭上了數位內容的轉換潮,蘋果公司在賈伯斯回任後,最重要的一個決策不用多想就是ipod,這個小玩意從美國崛起風行全世界,它有的不只是超酷的外型,更有著無數的歌曲可供下載,而正是一種數位內容的雲端架設,讓人無法輕易的複製。

早在幾年ipod還沒行銷世界,當時百家公司所推出的MP3播放器可說是如雨後春筍般,不斷的推陳出新,但如今卻還剩下多少公司?我們亞洲人一開始很難以理解,在那盜版當道時代推出得透過iTunes購買音樂的播放器,到底有什麼前途?但結果事實證明了,這才是蘋果勝出的原因,在當時的年代硬體設備供應商,只顧著自己的產品好銷售好賣,並沒有去管理這可能帶來的衝擊,最後卻演變成全球的音樂商得自力救濟打擊盜版,像是台灣的kuro等違法音樂網站都被迫關閉,間接的造成MP3使用者取得難易度提高,而回流去正版音樂的提供商,這時ipod也就成了選項,漸漸的其他人的市場也就逐漸委縮。

以上面所述大不了我也建立平台,我設計上也參考蘋果公司,要做出類型相似的產品根本不是難度,但真正最大的門檻其實就在於數位內容的取得,長久以來蘋果跟那些音樂廠商的合作,使的其他切入者進入困難,雖然對音樂廠商來說越多的平台越好,但是對已經在市場做大的蘋果公司,想突破這道牆已經不太可能。

由上述可知只要在數位內容市場做大,你將可以擊退所有對手,因為市場的遊戲規格將會由你制定,但前提示你得先將服務做好,並考量到整體相關人等得利益。

 

以上言論是我個人小小感觸,中間可能有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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